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机电工程领域设置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等四个专业(下称“本专业”)。
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打印)、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技术岗位。
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
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
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员(初级职称)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